退貨及換貨政策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1月27日
本文件為英文版退貨及換貨政策的翻譯版本。如中、英文兩個版本出現任何歧異、不一致或衝突,概以英文版本為準,所有權利、義務及解釋均以英文版退貨及換貨政策為最終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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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您對每一次購物都感到滿意。為完全符合香港《貨品售賣條例》(第26章)及《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的規定,本店僅接受因真正產品品質問題而提出的退貨或換貨申請。
符合退換貨資格
您可於以下情況申請退貨或換貨:
- 產品存在製造缺陷、損壞或變質
- 由收貨或門市取貨當日起計 7個曆日內 提出申請
- 提供清晰顯示問題的照片
- 產品保持未使用狀態、連同原裝包裝及所有原裝配件、吊牌完整
不符合退換貨資格
很抱歉,我們無法接受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換貨:
- 單純改變心意、個人喜好問題,或不喜歡氣味、質地、顏色等
- 已開封或使用過的產品(基於衛生及安全考慮)
- 明確標示為「Final Sale」或「不接受退換」的商品(例如:Clarity Crystal Lamps、水晶鹽燈、B. Floral Studio 產品、所有水晶礦石及清倉折扣商品)
退換貨流程
1. 提交申請
請於收貨後 7 天內電郵至 lemoiskincare@gmail.com,並提供:
- 訂單編號
- 清楚顯示缺陷/損壞的照片
- 問題簡要說明
2. 審核
我們將於1–3 個工作天內審核並回覆您的申請。
3. 寄回商品
如申請獲批,退貨運費由顧客承擔。請將貨品寄回至: 牛頭角觀塘道342至344號 (欣業街) 泉源工業大廈8樓A室i房
4. 驗貨及處理
我們收到並驗證貨品無誤後,將於 7 個工作天內安排:
- 替換同款產品(如仍有存貨),或
- 全額退款至您原來使用的付款方式
感謝您的理解。
此政策讓我們在保障香港消費者權益的同時,維持最高的衛生標準及產品品質。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電郵至 lemoiskincare@gmail.com 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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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本文件僅為便利閱讀而提供的繁體中文翻譯版本,具法律效力及最終解釋權以網站公布的英文版退貨及換貨政策則為準。